各相关学院,各相关本科学生:
为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,促进人才的个性化发展,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转专业(含专业类,以下简称转专业)需求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吉林大学章程》、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17〕266号)、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发〔2017〕221号)和《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发〔2022〕264号)的有关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本科学生集中考核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按照“统一组织、公开程序、公布计划、尊重个性、双向选择、择优录取”的总要求,为学生提供